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0/06/042.公司名稱:祥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發生緣由:依OTC之證櫃監字第0990201244號函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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